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

◆李登輝到低是什麼東

◆ 李登輝到底是什麼東西?
民國八十年代,南非要與中共建交,李登輝自以為神通廣大,向當時南非的執政者曼德拉行賄壹仟零五十萬美元,買來延後一年與臺灣斷交。而這筆錢本由國安局逐年編預算支出,但李登輝與劉泰英硬向外交部索討,然後交與潤泰集團負責人尹衍樑,再由尹樑捐給劉泰英特為李登輝打造的「台綜院」,導致公款私用。
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:「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,統領文武百官,理應為全民及全體公務表率,竟不遵守國家法制,擅將「鞏(鞏固邦交)案」歸墊款以洗錢方式,挪供私人使用,犯後設詞否認,冀求卸責,毫無悔意;劉泰英不但共同侵佔公款,還私吞其中四十四萬美元,犯後不知悔悟,選矢口狡賴,品行惡劣。」
陳水扁貪污案爆發,李登輝曾說:「貪污的人辭去黨職還不夠,還應切腹自殺。」如今自己被起訴了,卻厚顏無恥的說:「我已是九十歲了?」忘記他所說的話。
李登輝常以做二十二年日本人為榮,崇尚武士道精神,只叫人家去切腹。他口口聲聲愛臺灣,但又出賣臺灣的領土釣魚臺,成了賣臺賊。我們真搞不清楚他底是什麼東西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