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

我也曾做過包租公

我也曾做過包租公 瞿 毅 民國六十三年,我到彰化高中任教。 民國六十五年底,學校附近豎立一塊興建二層高樓的大幅廣告。我本不在意,但有楊老師向我強力推薦,又帶我去見建商老闆,希望我能買一戶。 步行到校約五、六分鐘,上下班很方便。建地背倚清山,綠樹成蔭。前面 是寬廣的平原,點綴著錯落稀疏的民房,我們去時,正值傍晚,數家屋頂上冒出裊裊炊煙,現在要興建高樓,顯示時代的巨輪在默默蠕動。  一切進行順利,繳完分期付款,交了屋。卻有人檢舉,屋後加蓋部份是違建。相關單位派官員來查看,確屬違建,限期自行拆除,否則,就由公權力來執行。 在購屋群中,有位縣警局的何姓交通科長。他的房子在頭上,加蓋部分是私地,已合法取得,沒有所謂違建問題。在我們的觀念裡,有事找警字號的人物解決準沒錯。 何科長為人和善,見人三分笑,他的大公子前一年畢業於彰中,考進文化學院(今文化大學)觀光系。我們是重慶小同鄉,談起故鄉事,都能「你知我知」。 我約了幾位鄰居去拜訪,請他盡力幫忙輸通,把這大事擺平。他敲敲腦袋,思索了一會,說明當前政府處理違建的強硬態度,然後勉為其難地說:「我試試看,能私了就私了。否則,公事公辦,國家法令擺在那裡,誰也沒辦法?」 他有四川袍哥兄弟的豪爽,我們送去的伴手禮,要夫人分給大家共享,吃完才能離去,這是他一貫為人作風。 經過他的奔走、協調,拆是繞不過的,只有在拆的過程中找個巧門,以達到雙贏的結局。 拆除定在某日上午九時,大隊長親率隊員來執行。我們的工人爬上屋頂,拆除幾塊石棉瓦,讓他們從不同角度拍幾張相片回去銷案,我們再恢復原狀。 前一晚上,我無意中在抽屜裡發現市公所一紙公文。大意是說,縣政府某次行政會議通過,我們那一帶不屬於都市計畫區域。,我不懂那是什麼意思,隨手將公文往書本一放。 第二天早晨,我上完第一節課,匆忙趕到工地,工人正在揮鐵錘敲打石棉瓦時。拆除大隊大隊長與何科長嘴角叼香煙,一派輕鬆的模樣兒望著屋上工作人員。我將公文交何科長再轉顯隊長,大隊長攤開公文,一字一字念完全文,露出淡淡的微笑說:「這不,屬都市計畫區,我們管不著。」於是對屋頂照相的隊員,大手一揮,高喊:「我們回去吧!」 一波雖平,一波又起,建地距山邊有三、四十公尺寬的水土保留地,第一次來看房時,我就想,如果這塊地屬於屋主該有多好!不料竟然如我願了。 有一天,建商找來一輛大型推土機,在隆隆的馬達聲下,一夜之間夷為平地。原本猶豫不定的買主,莫不搶先簽定契約。剩下的十餘戶也在短時內出售一空。 主體工程將完成,正整地加蓋廚房時,突然出現一位粗線條的中年人,用繩子在我的土地上圍成一個正方形,據為己有。我問怎麼一回事?他理直氣壯地說:「我曾在這裡挖地種菜,你們建房子給我破了,我未向你們索賠,我現在要重新來種菜。」 我立即請建商出面解決。建商先是吱吱唔唔,然後說出賴皮的話:「那塊地本來就不在合約範圍內。」 我去再去找介紹人楊老師(他當我面接受建商五千元的仲介費),他的說法與建商完全一致,我甚感無奈。 有人告我,那是個退伍軍人,擺明是來敲竹槓,我很生氣。他是退役軍人,我也是退役軍人,誰怕誰? 後來,被為我打工的老陳知道了。他說他們曾同在一個單位服務,彼此相識,但無深交。他說:「不要理他,看他怎麼辦?」 我想,我們都是同穿「二尺半」的人。他是自謀生活,養育四個孩子,生活必然艱困,他的作為固然可鄙,但在情理上也值得同情。 於是,我準備了五千元(約今五萬元)紅包,在老陳的陪同下登門拜訪,握手言歡,都是自己人,應相互照顧。 正準備遷入新宅,享受新居之樂,這才發覺孩子上學不方便,即整修公園路公家配住的宿舍,暫緩遷入。 有位成大中文系江姓學長,彰化人,讀文化學院博士班,在彰商兼課,後轉彰女,並與彰女一位英文老師結結為連理。 有一天,我們在書局相遇,他高我兩屆,熱絡握手問好。他容光煥發,穿西裝、打領帶,周吳鄭王。我玩笑地問:「看你喜氣洋洋,是否好事近?」 他更加喜悅地說:「託學長的福,我正在休婚假。」我再向他熱情握手祝賀。 熱絡寒喧之後,他正經地問我,你知道這附近有房子出租嗎?」 我突然想到我的「華屋」,若住上新婚夫妻,不也是美事一樁?」 第二天我帶他去看房子,他當然很高興。先問:「房租很貴吧?」我說:「不貴,只要你喜歡就好。」他再問:「這是你的房子?」我笑一笑。他再問:「你自己不住?」「因小孩子上學不便,所以先找個人看房子。如果學長滿意,隨時都可搬來。至於租金,你給多少?就是多少?不是外人。」 他開價兩千元,當時新進老師月薪六千元左右,他的夫人也是教職,這筆負擔不會沉重,就這樣說定了。一周後搬來。每月準時將租金到學校,從不延誤。 一年多後,他取得博士學位,回母系任講師,現在已是退休的資深學者了。 第二任房客,是退伍軍人,老夫少妻,膝下三子,己長大成人,各有職業。老先生看完房子後,問多少租金?我反問他:「兩千元不嫌貴吧?」,他忙說:「不貴不貴,我看了好幾家,像這樣的房子三千元也租不到。」 老先生閒不著,在後院種了一些蔬菜,有時還送給我吃。他早晚打太極拳,虎虎生風,豪氣干雲。他說,這是幾十年來養成的習慣。 一年多後他們搬家,把裡裡外外清掃得乾乾淨淨,鄭重其事把鑰匙交給我,玩笑地說:「報告長官,我打掃的環境你滿意嗎?」我激動得掉下熱淚:「老前輩,我實在感激不盡。」 第三任房客,是我們學校教英文的袁老師,先生在臺北念研究所,功課繁重,一、兩周才回家團聚一次。 有一天,我們同坐辦公室聊天,她突然問:「瞿老師,你的房租要不要加價?」我隨口而出:「加什麼價?妳繼續住就好了。」 房客主動要求房東加價,稀世少有。我只在《鏡花緣》中看到買主堅持要求賣主加價的情節,那畢竟是小說家的理想。 後來,他們夫妻去美國定居,多年前回國,邀請昔日同事到她田中老家小聚。我特別提到這件趣事,她已經記不清楚了。 我想,她之所以有這樣的提議,可能是我的房子寬大,他們夫妻住樓下臥室及客廳就夠了。樓上兩大間,空著也是空著。於是租給教育學院(今彰師大)幾個學生。月入可能超過她付出。 他們搬走後,改租學生,問題來了。那是鐵製上下雙人床,床頭、床尾,周邊都有小柱欄杆,常有脫落,每過段時間,得請人去銲接一次。房間髒亂、電燈不關,馬桶阻塞,也是常有,我必常去做義務勞動。 後來租給專校學生,問題更大,晚上不是打橋牌,就是高聲喧嘩,吵得鄰居不能安。有位而立之年的學生,活動力特強,可能在做什麼生意,要求我為他裝電話。那時安裝電話,除申請手續繁複外,還要繳一萬多元的安裝費。正當中電信通知來裝機時,他竟然欠下兩月房租,不辭而別,我索討無門。 這次來租的是附近專校一技職人員,我也曾在該校兼過課,他認得我,親如朋友。他的父親住公園路,開了家雜貨店,我常去買一些小東西,彼此相識,都知道是榮民身分。 看完房子後,父子都很滿意。我開出價碼,老人總說少一點,少一點,少到五千元,比我們預想的八千元相差太大,但看在我們過去的關係,我忍痛接受了。 這位大少爺頭腦靈活,點子多,會塗鴉,把牆壁當畫布和教小孩子的黑板。屋頂上鋪了墊縟,讓三個孩子追、趕、跑、跳、碰。還有小鐵軌,轆轆車,單槓、木馬,簡直就是一個小型遊樂場。 那時沒自來水,每家有一部抽水機取水,時有故障,這就引發這位仁兄的靈感,想在後院打一口深水井。他先向我溝通,我告訴他,只要鄰居答應,我無問頭題。憑他那張流利的嘴,大家都認為應刻有一口井才對。費時半年完成,各戶分攤兩萬多元,超過三年的房租,但他住到三年就搬走了。 這位老弟上進心強,由技工起步,半工半讀,取得碩士學位,升到講師、副教授。 幾年前,彰中有幾個學生來我家訪問。閒聊起來,竟然有一位是我十幾年前的小房客。那時他才上幼稚園,依稀記得我這個老伯伯。父親曾帶他去找尋兒童時的記憶,他還記得兒時在樓頂上打滾、吊單槓的趣事。這就撩起我一段不怎麼愉快的回想。 他們搬家時,只搬走自己需要的家具、什物,不需要的全留下來。我去電話拜託他,務必把那些東西全部搬走,拖了很久,總算搬走一些,但樓頂上的「機具」完全沒動。兩個月的電費通知單,我交給他父親,牆壁上的「彩畫」、黑板,只有請油漆工人來解決。 由這次的教訓,我考慮很久貼出招租廣告。承租人是中華電信的離職員工。是交際高手,很快就與附近人家結為朋友,年輕人竟把他當偶像崇拜。他向他們要來身分證,申請類似今日的提款卡,向公司行號行騙,派出所把他帶走了,還向我調查他的身分背景。 又過了一段時間,曾為我們做家具的劉先生,他有位跑江湖的朋友,想租一地寬大的空間來放他的「道具」,我也沒有問他是什「道具」,就答應租給了他。才搬來五、六天,鄰居向我群起而抗議:他的道具就像小型動物園,有小貓、小狗、飛鳥、大猴、小猴,常發出尖銳的叫聲,擾人安寧。更恐怖的是一條大蟒蛇,萬一爬出來了如何了得?我趕緊告訴劉先生,盡快催他的朋友搬走,免得釀成大禍。 後來,搬進一位退役上尉,年資久,收入豐,足可安享晚年。他還有四川老鄉的傳統習俗,每到春節,佃農、房客都要送主人一點臘肉、香腸之類的年禮,若主人欣然接受,就表示主人歡迎繼續住下去。我一再婉謝,那是舊觀念?他總是正兒八經的:「時代在變,傳統禮數絕不能變。」 他住了六、七年,是我最長久的房客。因公園路的宿舍太破舊,我想將這棟房子賣出,買棟理想的住宅。於是把我的心意告訴他,希望他另尋「新居」。但過了一年多,雖不斷有人來問房子,但都沒有下文,我有點奇怪。 學校有名工友,也想我的房子,她去看過幾次,每次房客都數落我房有那些那些壞處。她有一位朋友也去看過,房客又重複那一套。我才如夢初覺,我房子賣不出去的關鍵所在了! 民國六十二年,我住臺南四分子,我家老大將臨盆。房東想賣房子,我卻想繼續住下去,所以凡有人來看房子,我都說房子的問題多多。後來被房東知道了,立刻退回房租,逼我盡快搬走。那時沒有簽訂契約,他說了就算。 現在輪到我當房東了,我的房客以同樣的手法對付我,這在佛教來是現世報,有其因必有其果。我也以同樣強硬態度必房客搬走,但我給了重重的紅包,皆大歡喜,好聚好散。 房子久賣不出去,又租給一對職業夫妻。我學乖了,在仲介人的見證下,白紙黑字寫成契約,也是我做包租公以來第一次這樣慎重。 這對夫妻有點兒不對稱,丈夫高頭大馬,有一夫當關萬夫莫敵之氣概。夫人瘦弱矯小,風一吹就會飄起來。兩人走在一起,很像老爸帶著小娃娃出遊,實在不像一對夫妻。但這位「小婦人」,頭腦靈活,精明幹練,有自己的主見。前半年都是她按時送房租來,見了我,總不忘親切叫一聲「瞿伯伯」。後來,突然失蹤了。送房租的是那位「大丈夫」,我跟他站在一起,有一種強大的壓力感。他若向我揮拳頭,只有跪地求饒的一份兒。 男人作事,總是大而化之,我每月都要打幾次電話去催房租才行。有次,他送房租來,我不經意的問:「尊夫人怎麼不見了?」他也輕鬆地回答:「拜拜了!」我不便追問是怎麼「拜拜」的。   他的夫人在時,也招了二房東。三個大男人,人模人樣,衣冠楚楚,以為他們在什麼地方開創大事業,誰知他們多長了一隻手,附近的人常竊劫,連窩邊草也要吃,大房東也有幾千元不翼而飛,正要派出所檢舉時,他們卻有先見之明,走為策,不知所終。 租期滿前一個月,我發出存證信函,我要收回自住,請他履行契約搬家。在多次電話裡,他二話不說,只說:「OK!OK!」但還是拖了一個多月,留下滿屋子的棄物,我只求他人走就行了。 一天下午,我心血來潮,全部集中在後院,堆成一座小山,要化為灰燼。我點燃火種,冒出濃濃黑煙,散播在碧空,引起居民的恐懼,電話灌爆環保局,環保局派來三位官員,先把我臭罵一頓:你找死!繼是心平氣和幫助我熄滅熊熊的烈火,逼我簽下切結書,以後若要再犯,那就移送法辦了。 從此,我寧願房子倒掉,也不願出租來折磨人。 學校有位教歷史的張老師,我們同住公園路,在學校又毗鄰而坐。她對我那房子蠻感興趣的:他說出門就是華陽公園,環境幽淨,空氣清新,距體育場又近,很適合她古稀高齡的老爹安養天年。她多次向我提及房子的事,我以為她是說說而已,並沒有當真。 有天晚上,我們同去曾校長家,在途中,她鄭重其事表示,很希望買我的房子,我這才認真思考一會,問她願出多少錢?她一語道破:「二百二十萬好嗎?」我想我們同在一個屋簷下工作,天天見面,還好意思論斤計兩,討價還價嗎?於是表現出大男人的豪爽,學著拍場的口氣說:「賣了!」 我們都是即說即做的人,立刻找到學校一位熟習地政業務的老師夫人辦理過戶。第三天下午就在張老師家簽約,交定金十萬元,玩真的。 張老師思慮周密,她到相關單位查詢土地所有權轉移有無糾葛?結果是有。那一片土地已畫為都市計畫區,所有不能轉。若有買賣,只能私相授受。 我問張老師下一步如何走?她有點不好意思地低著頭說:「我不想買了。」「妳不想買,我退還妳定金。」她眼睛一亮,不太相信我的話。因為,若按契約規定,我可沒收全部定金。但我馬上回家拿還那疊原封未動的十萬元新臺幣,她接過後一直驚訝地望著我。…… 這棟房子的好處,就在後面那塊空地,凡看房子的人都豎起大拇指喊「讚!」,但一提這是屬於公有土地都搖頭嘆息說:「太可惜!」 後來我打聽出這塊土地可向公家申,公定價不過百十元一坪,總計起來也不過五、六千元。如果我能買過來,將來連房子出售,至少可提高五、六十萬元。這是一筆包賺不賠的好生意,我決心要買過來大賺一筆。 有一天下午,我興致勃勃跑到地政科查詢,如何購買這塊金磚?承辦人年約半百,戴了深度老花眼鏡。我向他說明來意,交給他地籍編號。他就在一排鐵櫃中東尋西找,額角上冒出圓滾滾的汗珠,瞄了我一眼,略帶生氣地問:「這塊土地你儘管使用好了,不必花那筆冤枉錢!」我還想申辯時,他轉身為別人的事而繁忙了。我若再打擾他,可能是自討沒趣。 這棟房子最大的缺點,是前面過道太狹窄,後面的空地又無通路。當初規畫時,誰也沒想到十年、二十年之後,社會發展那麼快,家家戶戶都有四輪車。 原想給二女兒住,但他們夫妻各有自己的車,車往哪裡放? 直到民國九十五年,委託仲介公司代售,他們端出緊臨彰中的花招,在一個月內順利買出。接著出售「國義山莊」,自住的「卦山莊」被政府強迫遷離。曾被同僚戲謔的「狡免三窟」如今一窟也沒了,只得借殼而居,包租公夢永遠幻滅。